一、事项名称
中小客车指标信息变更
二、申领依据
《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》(穗府办规〔2019〕10号)
三、申请条件
单位和个人的指标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使用指标,因身份信息发生变更,可申请指标证明文件信息变更业务。
四、办理流程
(一)申请方式
1.网上申请
符合条件的单位可自行登录指标调控网站(https://jtzl.jtj.gz.gov.cn)进行注册(已注册的直接登录),进入用户中心后,在指标其他业务栏选择指标信息修改,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及上传所需材料附件。
2.窗口申请
不具备上网条件或须现场签认的,请致电020-83512333工作电话预约后,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指定指标业务窗口提出申请。
(二)修改申请信息
提交申请后,进入审核前,申请人可登录指标调控网站,在指标信息修改栏选择原申办的业务类型,进行修改申请信息操作,然后点击提交申请。不具备上网条件的,可致电020-83512333工作电话后,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指定指标业务窗口提出申请。
(三)查看审核进度
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在收齐相关申请材料后按程序(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)完成审核工作,申请人在提交指标信息修改申请后,登录指标调控网站查看审核进度。
(四)业务办结
申请审核通过的按申请内容修改指标信息,申请人可到指定网站自行打印指标证明文件;审核不通过的,将说明理由。
五、业务办理需提交的材料
(一)个人
1.身份证;
2.户口本;
3.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信息变更材料;
4.《个人中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信息变更申请表》。
(二)驻穗部队(含武装警察部队)现役军人
1.团级以上出具的身份证明(内容必须注明身份证号与军官证号是同一人,并加盖单位公章)
2.军官证;
3.居民身份证;
4.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;
5.《个人中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信息变更申请表》。
(三)境外人员
1.新旧有效身份证;
2. 新旧有效身份证公证翻译本;
3.《个人中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信息变更申请表》。
(四)单位
1.机构编制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材料;
2.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;
3.单位授权书(需明确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,授权事项及变更信息的原因和具体内容);
4.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;
5.情况说明函;
6.《单位中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信息变更申请表》。
注:有效身份证是指居民身份证、军官证、护照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。
六、注意事项
(一)个人申请人只可申请变更“姓名”或“身份证号码”其中一项;单位申请人只可申请变更“单位名称”或“证件号码”其中一项。
(二)境外人员不能办理变更姓名业务。
(三)在办结该项业务的3个工作日后,可凭新的指标证明文件办理相关业务。
(四)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,逾期未使用的,视为自动放弃指标。由于该业务办理流程需7个工作日(不含节假日、双休日)办结,而指标证明文件有效期按系统不间断计时,为避免指标证明文件在该业务办理期间失效,请申请人按要求提前到指定窗口申请办理。
(五)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、身份证明材料,以及相关审批部门出具的材料等原件提交给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核验。
(六)如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人员,办理“指标证明文件信息变更”业务后,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需要注意:
非本市户籍人员使用指标办理车辆登记业务,应按规定出具本市核发的《广东省居住证》,具体请咨询市公安车管部门。
(七)单位授权书须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(固话)。
七、收费标准
申请人办理该项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。
八、咨询方式
申请人如有疑问,可以登陆指定网站(https://jtzl.jtj.gz.gov.cn)或拨打020-83512333交通服务工作电话咨询。
九、投诉电话
020-12345
十、办理机构
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
十一、受理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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